化妆品类
服务介绍 :
进口化妆品分为特殊性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,两者在清关资料方面有所区别的。
化妆品进口清关所需资料:
1、 贸易性资料:合同、发票、装箱单、提运单
2、 监管类资料:
A、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正常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声明;
B、 产品配方;
C、 进口化妆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;
D、 安全性评估资料
E、 允许生产、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;
F、 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、外文标签及翻译件;
G、 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、数/重量、规格、产地、生产批号和期限使用日期(生产日期和保质期)、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、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;
H、 报关单位企业资质项目中填写收货人备案编号,出具所经销进口化妆品的进口和销售最新原始记录等。
化妆品进口报关流程:
1、取得化妆品进口许可批文,批文需要在食品监督管理局办理;
2、当地检验检疫局办理收货人化妆品备案;
3、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中文标签备案;
4、准备资料报检取得通关单,然后报关;
5、报关通过缴税之后在商检局领取CIQ方可上架销售。
货物到港清关:
码头换单→报检→商检查货→报关→缴纳税金→海关查货→放行→检测→出检验检疫证书→送货
相关法律法规:
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
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》
《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》
《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》